靳辅(1633年—1692年12月26日),字紫垣,辽阳州(今辽宁辽阳)人,隶汉军镶黄旗,清代大臣,水利工程专家。清顺治时为内阁中书,康熙初自郎中迁内阁学士,康熙十年(1671年)授安徽巡抚,参与平定三藩。康熙十六年(1677年)调任河道总督。 [1] 靳辅治河继承明朝潘季驯方法,对黄河水患进行了全面勘察,提出了对三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的详细方案,并积极组织实施,终使堤坝坚固,漕运无阻。 [2] 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,御史郭琇诬告靳辅治河九年无功,被免职。康熙三十一年(1692年)十一月逝世,赐祭葬,谥文襄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,清政府允江南士民所请,在黄河岸边为其建祠。康熙四十六年(1707年),追赠太子太保,予拜他喇布勒哈番世职。雍正五年(1727年),复加工部尚书,入祀贤良祠。生前著有《治河方略》一书,为后世治河的重要参考文献。